1993年2月,分別於1979年和1985年成立的Hong Kong Insurance Brokers Association ("HKIBA")和Hong Kong Society of Insurance Brokers ("SIB")正式合併成為香港保險顧問聯會(“聯會”)。HKIBA早在1979年起,便自發地訂立會員專業監管制度,並在1980年代初參與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多項諮詢工作。

 

1986年,法律改革委員會在其保險法律研究報告書中,建議以自律監管方式對保險中介人實施監管措施。該建議獲得香港政府認可,保險公司條例其後在1994年完成修訂,為保險中介人的自律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。該修訂條例在1995年6月30日生效,同日,保監處按該條例第70條的規定,認可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為保險經紀團體,推行本港保險經紀的自律規管措施。

 

聯會的自律規管職能自2019年9月23日起劃上句號,由當日開始,保險業監管局(”保監局”)接替三個自律規管機構的監管工作,並成為規管本港所有保險中介人的唯一監管機構。